项塔兰 第九章(5) 在孟买的头几个月,白天时,周遭的世界缓慢而吃力地运转着,我把自己投入由职责、需求与小小欢乐构筑的繁忙踏实生活中。但到了夜晚,沉睡的贫民窟坠入梦乡,恐惧悄悄爬遍我的全身,我的心退入漆黑的回忆洞穴。当这个城市沉睡时,大部分的夜晚,我却在走动。我走着走着,强忍着不回头看那枪塔,和吊在高墙上但其实已不存在的延长线。 至少,夜是沉静的。那些年,每到午夜时,警察即对孟买实施宵禁。晚上十一点半,警察的吉普车聚集在这大城的各主要街道,开始强迫餐厅、酒吧、商店,乃至人行道上贩卖香烟、帕安的小店打烊。尚未回家或躲藏的乞丐、毒虫和*,全被驱离人行道;商店拉下铁门,盖住橱窗,市场里的商摊都盖上白棉布。安静和冷清降临。白天的孟买街头,人群熙来攘往、车水马龙,无法想象到了夜里竟如此冷清寂静。但每个夜晚都是如此:无声、美丽、令人不安。孟买成了鬼城。 午夜过后,数个小队的便衣警察执行名为搜捕的行动,为时两到三小时。他们在空荡荡的街道上巡逻,搜寻罪犯、毒虫、嫌疑犯、无家可归的失业男子。当然,这城市有一半以上的人无家可归,其中许多人吃、睡、住都在街头。到处都有席地而睡的人,他们躺在人行道上,只靠一条薄毯和棉质被单驱赶夜里的露水。因旱灾、水灾或饥荒逃难到城里的人,或单身一人,或一家大小,或一整村人,睡在石板人行道和民宅的大门口前,挤在一起,以防落单。 在孟买,依法不准睡在街头。然而警察执行取缔时,就像取缔万妓街上的*一样“务实”。他们的确在某种程度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但是“不会”被他们以深夜不归罪逮捕的对象还是一大堆。例如,苦行僧和其他各种宗教修行者在豁免之列;老人家、截肢者、病患或伤者,得不到多少同情,有时还得被迫转移到别的街道,但不会被捕;精神病患、行为古怪的人,还有乐师、杂技演员、手技杂耍人、演员、弄蛇人等跑江湖卖艺者,偶尔会遭粗暴对待,但绝不在搜捕之列;碰上一家子人,特别是带着年幼小孩的家庭,警察通常只是严厉警告,勿在某地区逗留超过几晚,随即放过他们。但男子凡能证明自己有工作,例如拿出名片或手写的雇主地址作为证明,不管那工作多卑下,都会得到放行。一身干净、体面而能显露某种教育水平的独行男子,通常藉由口头说明,就能免遭逮捕,即使待业中亦然。当然,凡是能拿钱打点的,也都会没事。 最后只剩下非常穷、无家可归、失业、教育程度低、只身一人的年轻男子,成为最容易在午夜被逮捕的族群。每天晚上都有数十名年轻男子,因为没钱贿赂警察,又没有能力靠说说话就让自己脱身,而在市内各地被捕。其中有些人因为符合警方所描述的通缉犯相貌、特征而被捕,有些人被查获携毒或携赃而被捕,有些人恶名昭彰,警察基于犯罪嫌疑,固定将他们逮捕。但有许多人只是因为肮脏、贫穷、一脸绝望无助而被捕。 孟买市没有钱购置数千副金属手铐,即使有这笔经费,警察大概也不愿把手铐这个累赘带在身上。因此,他们携带以大麻纤维、椰子纤维捻制的粗糙长绳,用来将被捕者的右手一一绑在一块。这绳子虽细,却能绑住这些人,因为夜间搜捕的落网者大部分非常虚弱、营养不良、精神消沉,因而无力逃跑。他们乖乖的、安静地受捕。逮捕到十几二十名男子,并集体拴成一列后,即由搜捕队六或八名警察将他们押回拘留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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